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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遠東新-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個人信貸普通公司債-101324347.html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6.發行期間: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。

11.公司債受託人: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
4.每張面額: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。

8.擔保品之總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無。

10.承銷方式: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。

7.發行利率:依公司債市場狀況,採有利方式決定,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5.發行價格: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。

或分次發行。

並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
2.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

17.賣回條件:不適用。

18.買回條件:不適用。

9.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償還部分短期借款

或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以充實中長期資金,強化財務結構。

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○四年度(無擔保)普通公司債。

第二條第11款

12.承銷或代債務協商銷機構:不適用。

13.發行保證人:無。

14.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。

15.簽證機構:無。

16.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不適用。

遠東新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

3.發行貸款總額:不超過新台幣捌拾億元,得視市場狀況一次

19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不適用。

20. 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不適用。

21. 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8/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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