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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遠東新-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個人信貸普通公司債-10132434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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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發行期間: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。
11.公司債受託人: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4.每張面額: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。
8.擔保品之總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無。
10.承銷方式: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。
7.發行利率:依公司債市場狀況,採有利方式決定,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5.發行價格: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。
或分次發行。
並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2.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
17.賣回條件:不適用。
18.買回條件:不適用。
9.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償還部分短期借款
或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以充實中長期資金,強化財務結構。
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○四年度(無擔保)普通公司債。
第二條第11款
12.承銷或代債務協商銷機構:不適用。
13.發行保證人:無。
14.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。
15.簽證機構:無。
16.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不適用。
遠東新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
3.發行貸款總額:不超過新台幣捌拾億元,得視市場狀況一次
19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不適用。
20. 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不適用。
21. 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8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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