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6.對公司財務、房屋貸款業務之影響:無。
3.與公司關係:本股份受讓案,交易相對人廖銘洲為本公司之監察人;
第七條第8款
7.其他債務協商應敘明事項:無。
廖梓煌為本公司之董事。
鉅亨網新聞中心
2.契約相對人:廖銘洲、廖梓煌
4.變更之原因:原股份交換基準日因後續各項作業不及辦理,將變更股份交換基準日。
5.變更之內容:股份交換合作案之股份交換基準日經雙方同意變更為民國105年3月31日。個人信貸
負債整合維輪實業:維輪實業變更股份交換案之股份交換基準日公告
1.契約變更日期:105/01/30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維輪實業-維輪實業變更股份交換案之股份交換基準日公告-125329002.html
車貸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